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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

转自: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
各相关学院、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:
     经学校研究决定,近期将组织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1、已完成的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,以及往年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;
2、已完成的2014年实验室软件建设立项项目,以及2014年以前申请延期验收的软件项目。
二、验收要求
1、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验收表》(附件1),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山东大学教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验收表》(附件2),一式二份,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,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9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(明德楼B座602)。同时将验收表的电子版提交至syk@sdu.edu.cn。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负责人还需登陆系统(http://sysg.sdu.edu.cn:4500/),提交实验室软件建设验收表。
2、项目负责人需准备汇报材料,PPT形式,时长5~10分钟;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还应提交相关实物成果,如CIA课件、实验指导书书稿、实验讲义教材、实验技术开发成果、自制的实验装置、开发的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相关的软件等。
3、项目原则上延期一年,确因客观因素不能正常实施项目说明原因并提出调整方案。
三、验收形式及时间
 1、学院自查 (10月26日~11月6日)。由分管院长(实验中心主任)任组长,组织本学院或相关学院的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认真评审,签署自查意见。
 2、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评审(11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专家分文、理、工、医四组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,对照验收表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及审阅经费支出情况,实地考察,形成验收意见。注:通过验收的软件建设项目应根据《山东大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大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》报销有关经费。
请各相关学院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对验收项目进行认真梳理,做好本次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。同时做好2017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调研准备工作。调研工作要结合学院“十三五”期间实验室发展总体规划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要求及2017年学院实验室建设的计划和重点任务。
 
咨询电话:69269   69268
实验室规划建设QQ群:223708415
 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
2015年10月26日